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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须知

作者:上海金城护理院         日期:2018-08-19 14:04:46

   为了使您得到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医患双方以相互尊重为前提,各自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请您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服从医师、护士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医务人员取得良好的配合。为了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维护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请您阅读并遵守住院须知。谢谢配合!

  一、住院期间请您遵从医生的医嘱配合治疗,未经医生允许不得请外院医生会诊和自行用药。

  二、您入院后,应遵守病房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不得擅自离院,如不顾医护人员的建议擅自离院,对此可能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者,书写请假条由医生签字,离院期间发生意外事件自负。

  三、当您需要帮助时请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护士。我们会及时提供服务。

  四、病人在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超出所交预付金时或在治疗中使用自费材料,请及时按缴费清单到1楼收费处交纳费用,如未及时缴纳影响治疗,后果自负。住院期间费用查询请到1楼收费处。

  五、请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自觉维护医疗工作秩序。

  六、不得随便进入医护办公室及治疗室,不得私自翻阅病历。需要了解病情请与医生联系。

  七、保持病区安静、整洁(在病区不吸烟、不喧哗、不随地吐痰),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八、不得随便进入其他病室闲聊,影响病员休息。

  九、不在病员床上睡觉,床上、床下物品应放置整齐,保持整洁无杂物。

  十、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重要文件、危险品、家用电器(如电视机、电扇、电炉、冰箱等)。个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十一、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不得在病区内使用酒精炉、电饭煲、电炉、电热杯、充电器等,严禁向楼下倒水、扔污物、烟头,如因此发生火险,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护士站内备有针线包。配餐室备有微波炉,可供加热食物,但不能烧生食。

  十三、医院欢迎提供改进工作的意见。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规者,医院要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慢性病长期住院患者,原则上住院6个月办理出院手续。

  十五、接到出院通知后请您带全住院预交款收据、社会保障卡、现金到1楼收费处结账,住院清单在结账后给您。出院带药者请到护士站领取。

  十六、出入院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七、住院期间不要向医务人员送钱、送礼或宴请吃喝。如医务人员有受贿现象,可通过院内意见箱或拨打监督电话13816417733反映情况。

  我们全体医务人员将尽全力为您诊病治病,争取早日解除您的病痛。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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