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去过外地,为什么不能探视?
我打疫苗了,为什么不能探视?
为什么陪护只能是一个人?
为什么医院管理这么严格?
违反医院管理会有什么后果?
一文说明!一文说明!
让我们相互理解,共同筑起防疫屏障!
导语:在9天的时间里,南京本地疫情已蔓延至15省份26市。
这次南京疫情的爆发,目前源头已基本查明,而引发这次新冠疫情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德尔塔毒株。
德尔塔病毒现已扩散到 92 个国家,正在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主要病毒变种。
“德尔塔”毒株感染者体内病毒载量比普通株感染者高 100 倍。同时,“德尔塔”毒株在身体内的潜伏期比较短。“德尔塔”毒株在体内转阴的时间也比较长。感染者体内病毒转阴的时间一般为 13~15 天,少数可达 20 天以上,远长于普通株的 7~9 天。
因为“德尔塔”毒株,以至于连“密接者”的定义都要改变了。钟南山院士指出,由于“德尔塔”病毒呼出病毒浓度大,传染性极强,所以过去的密接概念已不适用。现在密接者的概念是 " 在同一空间、同一单位、同一建筑,在发病前 4 天 ",和病人相处在一起的,都是密切接触者。
7月22日,江苏溧阳曾发布南京一名阳性(确诊患者18)患者的行动轨迹:期间值得关注的是患者一行五人曾两次到医院探视,停留时间分别为四十分钟和六十分钟。
从以上流调信息可以看出,这几名确诊患者都曾前往“省人民医院溧阳分院”探望或陪护。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全国所有医疗机构都是谢绝探视的原因。
道理很简单,新冠患者感染后都会去医院“看病”,那么,医院必然成为高风险场所。不去探望更多是为了普通民众的安全所考虑。
自从疫情爆发后,我们国家采取了强有力的防控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对医院的管控,其中包括发热门诊的规范运行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的管理。
但是总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对于不允许亲朋好友到医院探视病人,表示不理解,甚至为此还鲁莽无理的和医务人员争吵,今天咱们就再来聊聊这事,回答下网友们的疑问。
1、我从没去过外地,也没去过中高风险区,凭什么不让我进病房探视?
确实不能让你进入病房探视!
虽然你没有去过外地,也没有去过中高风险区,但是新冠病毒传染性极强,你能确保和你接触的每一个人都是安全的吗?就算你接触的所有人都是安全的,但你所接触的人他们接触的人会不会是病毒携带者?要知道你在生活中接触了一百个人,而这一百人每人又各自接触一百人的话,就是一万人啊!万一这一万人中隐藏了一位无症状感染者,你就有可能间接的被感染了新冠病毒!
2、我打疫苗了,为啥还不允许我进入病房探视?
确实不允许。
疫苗接种,根据目前的数据显示,有很好的保护作用,但不是百分之百的保护,所以不允许随意进入病房探视。
3、亲人生病住院,为什么只能一个家属陪护?
陪护的人越多,风险越大,不但是陪护人可能把病毒带到医院,也有可能通过陪护人在医院受感染后又把病毒带回家。所以陪护的人越少越好。尽量零陪护,如果一定需要陪护,则应固定一人陪护为妥,并且陪护人必须做核酸检测阴性。
4、医院为什么管理如此严格?
医院是个特殊的公共场所,人群复杂,人员密集,人流量大,并且是各种各样的病人聚集的场所,是一个最容易发生感染传播的特殊区域。所以必须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5、违反医院管理规定,会有什么后果?
自从疫情发生以来,已经有多人因为违反疫情防控措施规定,而受到拘留、罚款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
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涉嫌构成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处死刑。
所以,在这里再次呼吁:各位朋友,请别去医院添乱,为了大家,也是为了自己。
探望病人的方式很多,视频电话也完全可以表达关切之情。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来源:综合杭州医侠、溧阳发布、人民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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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热线:021-3177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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