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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健康上海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

作者:上海金城护理院         日期:2024-05-21 13:06:40

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委(科经委)、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委、医保局、药品监管局:


为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决策部署,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有关要求,深入开展癌症防治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本市居民健康,市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健康上海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健康上海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30年)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癌症防治工作,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根据《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上海市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2018-2030年)》要求,在《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癌症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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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目标


(一)落实健康中国建设和健康上海建设总体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综合施策、全程管理,立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社会,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模式,促进癌症防治关口前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动员群众参与癌症防治,加强癌症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集中优势力量在发病机制、防治技术、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等关键环节取得重点突破,有效减少癌症危害。到2030年,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显著增强,常见恶性肿瘤诊断时早期比例达到42%,规范诊疗水平稳步提升,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达到59%,患者疾病负担得到有效控制。


二、坚持“医防融合”,完善癌症综合防治服务体系


(二)完善高质量癌症防治体系。巩固完善“医防融合、分级诊疗、全程服务、规范管理”的综合防治体系,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公众“四位一体”的综合癌症防治模式作用,开展人群癌症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肿瘤登记、危险因素监测、重点癌症筛查、高危人群健康管理、规范诊治、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等重点工作,提升本市癌症防治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加强癌症防治机构协作。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癌症防治协同合作机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肿瘤登记报告和危险因素监测管理,开展流行病学分析,制定综合防控策略并指导实施,组织防控效果考核评价。充分发挥以肿瘤专科为重点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作用,建设市、区两级癌症防治临床技术支持中心,为癌症防治网络提供临床技术支持。加强区级医院肿瘤专科建设,开展癌症筛查和常见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癌症分级诊疗实施,向居民提供癌症健康管理。组建“上海市癌症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全市癌症防治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提出政策建议,提供技术支持及**科普等,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癌症防治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开展癌症危险因素控制行动,降低患癌风险


(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支持自主健康管理。编制发布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编印发放《上海市民癌症防治知识读本》。将癌症防治知识作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社区、养老机构、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的健康教育内容。利用肿瘤防治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防癌健康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防癌抗癌意识。到2030年,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落实自主健康管理责任,增强市民自我主动健康意识,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主动参与科学的防癌抗癌。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在青少年学生群体中开展拒吸第一支烟(包括电子烟)活动,强化戒烟服务,广泛禁止烟草广告,加强公共场所禁烟监督执法,持续推进控烟措施。(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爱卫办、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农业农村委、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五)减少致癌相关感染,促进相关疫苗接种。促进保持个人卫生,预防与癌症发生相关的细菌(如幽门螺旋杆菌等)、病毒(如人乳头瘤病毒、肝炎病毒、EB病毒等)感染。加强成年乙型肝炎病毒感染高风险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加强人乳头瘤病毒疫苗(HPV疫苗)的科学宣传工作,加快疫苗遴选和评估、价格谈判、集中采购等机制的优化,提高疫苗可及性;推动为适龄未成年女性按照有关规定接种HPV疫苗。(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药品监管局分别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六)降低环境暴露,控制癌症危险因素水平。加强水生态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推动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促进清洁燃料使用,严禁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加强饮用水、大气、土壤以及室内污染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研究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本市环境健康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爱卫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七)推进职业性肿瘤防治工作。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进健康企业建设,落实工作场所职业性肿瘤预防相关制度,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体防护管理等,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疾控局、市总工会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肿瘤综合监测体系


   (八)提升肿瘤登记报告规范化,逐步建设肿瘤综合监测体系。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辖区肿瘤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肿瘤登记报告职责,将肿瘤登记报告工作质量、病人随访管理和生存质量评估等指标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考核。健全肿瘤登记报告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体系,提高报告效率及质量。试点开展高精度肿瘤登记工作,加强原位癌、病理分型、临床分期等信息采集。逐步建立连续性的肿瘤生存率和生存质量监测系统,形成覆盖肿瘤登记报告、病人随访管理、生存质量评估的综合监测体系。(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九)提高肿瘤登记报告信息化水平,促进肿瘤登记报告数据质量提升和防治资源共享。肿瘤登记报告责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肿瘤报告卡信息化填报,与“上海市基于市民电子健康档案肿瘤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完成信息化数据传送。完善肿瘤登记报告信息系统功能,推进医疗机构肿瘤登记数据抓取,探索肿瘤病例信息化自动报告。进一步加强肿瘤登记信息与临床诊疗、社区卫生服务等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开展登记报告系统与“上海市医院评审与监测系统”的对接,提升生存分析与发病死亡趋势预测能力,开展肿瘤诊治能力监测评价。规范信息管理,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优化筛查长效机制,促进癌症早诊早治。


(十)组织完善重点癌症早诊早治指南。针对发病率高、筛查手段和技术方案相对成熟的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宫颈癌、乳腺癌、肺癌、肝癌等重点癌症,制定和推广常见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技术和管理方案,进一步提升癌症规范化防治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一)深入推进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健康管理。融合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探索基于移动终端的风险评估和自主筛查通路等**化风险评估和筛查工具,建立有组织筛查和机会性筛查双通道癌症风险评估和筛查模式。推进常见癌症综合风险评估和筛查管理服务,促进机会性筛查实施。持续推进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提升筛查覆盖率和肠镜参与率。在重点人群中逐步推广乳腺癌和宫颈癌等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筛查信息报告工作。常见恶性肿瘤诊断时早期比例持续提高,适宜人群大肠癌筛查覆盖率达到65%,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乳腺癌人群筛查覆盖率逐步提高。(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二)探索医防融合的癌症高危人群识别网络,构建分层癌症筛查体系。建立和优化常见癌症筛查策略,探索将癌症筛查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常见癌症综合风险评估,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联体临床转介等途径,通过社区对癌症高危人群的发现和管理,引导高危人群接受癌症筛查。支持区级医院建设“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开展癌症临床筛查检查,协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筛查管理服务,提高早诊早治效果。健全防癌体检制度,加强防癌体检规范化管理,倡导个性化防癌体检服务。促进高危人群定期接受科学的防癌体检,提高市民对防癌体检异常指标/指征的科学认识。(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规范癌症诊疗,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十三)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优化诊疗模式。落实肿瘤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规范诊疗行为。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开展肿瘤用药监测与评价。优化用药指南,完善处方点评和结果公示制度。加强临床质控中心对常见癌症诊疗的质控,持续监测诊疗质量相关指标,提高肿瘤治疗全过程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多学科诊疗模式,提升癌症相关临床专科能力,探索以癌症病种为单元的专病中心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探索建立规范化诊治辅助系统,提高基层诊疗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配合)


(十四)做好患者康复指导,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推进肿瘤康复服务,推进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依托上海“健康云”等互联网+技术,开展包括健康教育、癌症风险评估和干预、规范转诊和追踪、随访管理和安宁疗护等社区癌症健康管理,积极推广和应用康复护理、疼痛管理、膳食指导、心理支持和中医中药等领域适宜干预技术,指导居民开展自主健康管理,引导和支持癌症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或志愿活动,鼓励癌症病友俱乐部等自我健康管理支持团体融入社区癌症患者健康管理。(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五)全力推进安宁疗护试点,提升患者生活质量。全力推进安宁疗护试点,提升患者生活质量。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机构与居家安宁疗护服务,为晚期肿瘤等疾病终末期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以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的离世。加强安宁疗护理念的宣传,加强各级各类机构的联动,实现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资源有序共享。加强中西医结合适宜技术运用,提高机构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能力与内涵质量。(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七、促进中西医结合创新,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


(十六)加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医癌症防治服务体系,构建中西医结合癌症防治网络。加强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支持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提供癌症中医药诊疗服务,将癌症中医药防治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市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十七)提升癌症中医药防治能力。制订完善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案,推广应用成熟的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法,探索创新符合中医理论的癌症诊疗模式,培养癌症中医药防治专业人才。加快推进肿瘤中医诊疗质控工作,提高中医药癌症防治的标准化和同质化水平。扩大癌症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癌症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形成并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在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中,规范开展中医药治疗,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市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十八)强化癌症中医药预防及早期干预。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加强中医药防癌知识健康教育。综合运用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医体质辨识等方法,早期发现高危人群,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指南,积极开展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西医综合干预。(市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八、加强救助救治保障,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十九)加强综合医疗保障。按规定及时结算癌症患者医疗保障待遇。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癌症防治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癌症患者医疗扶助。(市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及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二十)提高抗肿瘤药物可及性。建立完善抗肿瘤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鼓励仿制临床必需的抗肿瘤药物,按程序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对于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抗肿瘤药物加快注册审批,促进境外新药在境内同步上市,畅通临床急需抗肿瘤药物临时进口渠道。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做好国谈抗肿瘤药物的本市落地工作,适时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保障临床用药需求,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市药品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九、加快重大科技攻关,推广创新成果转化


(二十一)加强癌症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高校存量计划倾斜安排癌症攻关等重点领域博士培养,新增计划安排予以优先考虑。适当增加癌症放化疗、影像、病理、检验、预防、护理、康复、安宁疗护以及儿童肿瘤等领域的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医疗卫生人员癌症防治知识技能的掌握。(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负责)


(二十二)集中力量加快科研攻关。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科技创新,以支撑癌症防治等关键技术突破为重点,以“**、再生、智慧”为主攻方向,加强癌症防治重大源头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引领癌症防治技术取得原创性突破。加强中医药防治癌症科学研究,组织开展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治疗癌症循证评价研究。支持癌症防治中药制剂、中药新药及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发及转化应用。(市科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三)加强癌症防治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快基础前沿研究成果在临床和健康产业发展中的应用,推动癌症疫苗开发、免疫治疗技术、生物治疗技术等研究取得突破。推动研究成果转化,探索癌症科研成果推广和产业化有效途径,支持以知识产权、技术要素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合作。(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等各有关部门配合)


十、组织实施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本市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组织实施和综合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按规定落实财政投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癌症防治,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集中各方力量为推进癌症防治提供支持和保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癌症防治行动与健康中国其他有关专项行动的有机结合、整体推进。相关部门加强资源统筹和协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癌症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有利于癌症防治的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强督促落实。各部门、相关单位切实落实癌症综合防治工作措施,有效控制癌症相关危险因素,提升本市癌症筛查、早诊早治、规范诊疗和康复水平,全面实现国家和本市癌症各项防控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作评估,综合评价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实现相应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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